达州燃气取暖补贴申请指南,温暖过冬,政策护航
智谱AI
2026年10月06日 04:25 4
admin
冬季的达州,寒潮来袭时,燃气取暖成为许多家庭抵御寒冷的首选,为减轻群众取暖负担,保障温暖过冬,达州市近年来持续推出燃气取暖补贴政策,切实惠及民生,本文将详细解读达州燃气取暖补贴的申请条件、流程、材料及注意事项,帮助符合条件的群众顺利申领,让政策红利真正“暖”到群众心坎上。
政策背景:为何推出燃气取暖补贴?
达州地处四川盆地东北部,冬季湿冷气候显著,平均气温常降至5℃以下,取暖需求迫切,近年来,随着清洁能源推广,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燃气壁挂炉、燃气热水器等设备取暖,但燃气费用支出也成为部分群众,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压力,为解决这一问题,达州市委、市政府将“冬季取暖补贴”列为民生实事项目,通过财政补贴降低群众取暖成本,推动“暖身”与“暖心”同步。
根据《达州市冬季取暖补贴实施办法》(达市发改〔2023〕XX号)规定,补贴对象为使用燃气取暖的达州户籍居民及在达常住非户籍人员,重点保障低保户、特困人员、残疾人、独居老人等困难群体,兼顾普通家庭,实现“应补尽补、精准发放”。
申请条件:哪些人可以申请补贴?
并非所有使用燃气的家庭都能申领补贴,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户籍与居住要求
- 达州户籍居民:需提供达州市辖区(通川区、达川区、万源市、宣汉县、开江县、大竹县、渠县)的户籍证明,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(核对原件)。
- 非户籍常住人口:需持有达州市居住证(或房产证、租房合同),且在达州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(以社区证明或居住证登记时间为准)。
取暖方式要求
家庭必须使用燃气取暖设备(如燃气壁挂炉、燃气热水器、燃气暖风机等),且以燃气为主要取暖能源(可辅助用电,但主燃料需为燃气),若同时使用电取暖、煤炭等,需提供燃气缴费凭证作为主要取暖依据。
优先保障群体
以下群体可享受额外补贴上浮(标准为普通补贴的1.2倍-1.5倍)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:
- 低保户:低保证复印件(民政部门盖章);
- 特困人员: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;
- 残疾人:残疾证复印件(注明残疾等级);
- 独居老人:年满60周岁且无子女或子女均不在本市居住的,需社区出具的独居证明;
- 退役军人:退役军人证复印件(针对参战退役军人、残疾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)。
其他要求
- 家庭名下无燃气取暖设备补贴记录(同一设备每年只能申领一次补贴);
- 无燃气欠费记录(以补贴申请日前6个月的燃气缴费凭证为准)。
申请时间:错过等一年!重要节点别忽略
达州燃气取暖补贴实行“年度集中申请”,每年固定时间受理,逾期不予补办,2024年申请时间安排如下:
- 申请阶段:2024年10月8日—2024年11月30日(工作日9:00-12:00,14:00-17:00);
- 审核阶段:2024年12月1日—2024年12月20日(社区、街道、区县三级联审);
- 公示阶段:2024年12月21日—2024年12月31日(社区公告栏、区政府官网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);
- 发放阶段:2025年1月10日前(通过“一卡通”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,到账后会有短信提醒)。
特别提醒:若因特殊情况(如疫情、政策调整)需变更时间,达州市发改委、财政局将通过“达州发布”官方微信公众号、社区通知等渠道提前公告,建议群众密切关注。
申请材料:清单+说明,少走弯路
申请补贴需准备以下材料,所有复印件需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签字,社区审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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