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谷县冬春临时补贴申请指南,温暖护航,助您过冬
智谱AI
2026年10月21日 18:54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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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季来临,气温骤降,为切实保障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甘谷县正式启动冬春临时补贴申请工作,这项政策是县委、县政府聚焦民生“急难愁盼”,为困难群体“雪中送炭”的重要举措,旨在通过精准发放补贴,帮助群众温暖过冬、安心过节,本文将详细解读补贴政策内容、申请条件、流程及注意事项,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应知尽知、应享尽享。
补贴政策背景与意义
冬春季节是困难群众生活压力较大的时期,尤其对城乡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孤儿、残疾人、独居老人等群体而言,取暖、购买基本生活物资等支出会增加家庭负担,为解决这一问题,甘谷县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部署,结合县域实际,设立冬春临时补贴专项资金,用于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,缓解其冬春期间生活困难,这一政策不仅是民生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更是党和政府“以人民为中心”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,体现了对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。
申请对象范围
本次冬春临时补贴的申请对象为甘谷县户籍,且在冬春期间(当年12月至次年2月)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以下群体:
- 城乡低保对象:持有有效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》的家庭;
- 特困人员:包括农村五保户、城镇“三无”人员(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);
-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: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,以及因父母重病、重残等原因无法履行抚养职责的儿童;
- 困难残疾人: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.5倍的重度残疾人或一户多残家庭;
- 困难老年人:年满60周岁以上,无固定收入、无子女赡养或子女赡养能力不足的独居、空巢老人;
- 突发意外致困家庭:因重大疾病、交通事故、火灾等突发意外事件,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(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;
- 其他特殊困难群体:经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认定,确实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家庭。
申请条件详解
除上述对象范围外,申请冬春临时补贴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- 户籍要求:申请人需具有甘谷县常住户籍,且户籍在本县范围内连续居住满1年(特殊情况除外,如流动务工人员因返乡遇困可提供居住证明);
- 家庭经济状况: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,或虽略高于标准但因刚性支出(如医疗、教育、取暖等)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;
- 困难情形真实:因冬春季节低温、冰雪等恶劣天气影响,或自身原因导致基本生活物资(如煤炭、棉被、粮油等)短缺,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;
- 未享受其他同类补贴:已享受政府发放的冬季取暖补贴、临时救助等同类补贴的,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(特殊情况由县民政局统筹认定)。
申请材料清单
为确保申请流程高效顺畅,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):
- 身份证明材料: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本(户主页及本人页);
- 困难身份证明:低保证、特困人员供养证、残疾证、孤儿证等相关证件(无证件的需由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身份认定书)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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